第2种观点: 一、毕业后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1、毕业后档案一般存放的地方如下(1)学校,毕业就业后在学校任职的,档案还可放在学校,不过档案由学籍档案转化为人事档案;(2)就业单位,毕业就业后落实单位是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等,档案肯定是存在就业单位保管的;(3)户籍地人才市场,毕业就业后落实单位是私企,或是干个体经营户,档案会存放在户籍地人才市场进行保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二、补办学籍档案的流程是什么1、需要回到毕业学校,找档案管理部门的老师,咨询,并申请相关证明;2、到学籍档案部门提交补办学籍档案材料的申请书,根据学校的要求和规定来填写补办申请书;3、准备好补办学籍档案所需要的所有材料,然后全部带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4、补办部门的人核实了身份信息和上交的材料之后,会重新打印一份档案资料;5、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市教育局的档案管理部门,会将补办好的档案重新进行审核一遍,审核没有问题的话,会进行统一的盖章封存。
第3种观点: 档案寄送一律由档案馆采用“机要”形式发出,因此档案抵达目的地需时较长,1-3个月的周期都为正常。【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