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与当事人的行为之间因果关系清楚,但事故责任无法分清。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在此种情况下,笔者认为,首先应按照机动车有责任的标准由交强险赔偿过交强险范围的,再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公平原则分担责任。二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可直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与当事人的行为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并不清楚,事故责任更是无法分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裁定驳回原告诉请,而不能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 在责任无法分清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可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而不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3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去定责怎么办1、交通事故对方不去定责处理方法如下:(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3)如果他收到传票不上法院,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他的身份证号控制他的银行帐号,可以全部冻结。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1、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2、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两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