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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是国家投资还是地方投资?

来源:钮旅网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地铁线路大部分是国家投钱,但是也有合资的地体线路,比如北京就有京港地铁公司,是由北京市国资委投资并控股,有香港的资本注入。【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铁线路大部分是国家投钱,但是也有合资的地体线路,比如北京就有京港地铁公司,是由北京市国资委投资并控股,有香港的资本注入。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第3种观点: 1、地铁修建费用应该是由国家政府承担,当然有的时候是和一些企业合作,具体情况还请咨询当地地铁部门。2、相关知识:营运方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方式可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由政府或自治团体来营运,被称为公营。另一个则是由民营企业营运,是为民营。同时还存在着第三种营运方式,经营者虽然是民营企业,但出资者则是公营团体,这在欧洲较常见。在一些地区,轨道交通系统的票价无论时间还是乘车长度的长短都是定额的。但是也有很多国家的轨道交通票价是按照乘坐距离(或依里程划分不同区间)来决定的。在德国等欧洲国家,轨道交通的票价采取地域制,以某地方为中心,向外辐射来划定地域,在一个地域(里程)内票价相同,而下一个地域内则又有新的票价。很多国家组织了交通营运联合体,轨道交通系统与其他大众运输工具进行票证整合,轨道交通系统的车票在其他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或地区铁路)上也能使用。很多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导入了自动收费系统,这样可节省大量人工,节省运营成本。只要插入专用车票或IC卡,自动收费系统的验票闸门就可自动放行。在日本,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自动收费装置还有诸如自动判定票的余额是否不足与判定使用次数等智慧功能。另外在德国和奥地利等国,轨道交通系统营运采用实行“自助餐制”。全面废止在车站内验票,而是在车内进行突击验票。在这个情况,若是逃票要缴交正常票价8倍以上的高额罚款(这些国家内的其他市内交通机关也施行同样的制度)。若境外游客逃票超过一定次数,甚至会影响该游客的诚信档案以至于无法成功办理第二次签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铁线路大部分是国家投钱,但是也有合资的地体线路,比如北京就有京港地铁公司,是由北京市国资委投资并控股,有香港的资本注入。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铁线路大部分是国家投钱,但是也有合资的地体线路,比如北京就有京港地铁公司,是由北京市国资委投资并控股,有香港的资本注入。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第3种观点: 1、地铁修建费用应该是由国家政府承担,当然有的时候是和一些企业合作,具体情况还请咨询当地地铁部门。2、相关知识:营运方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方式可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由政府或自治团体来营运,被称为公营。另一个则是由民营企业营运,是为民营。同时还存在着第三种营运方式,经营者虽然是民营企业,但出资者则是公营团体,这在欧洲较常见。在一些地区,轨道交通系统的票价无论时间还是乘车长度的长短都是定额的。但是也有很多国家的轨道交通票价是按照乘坐距离(或依里程划分不同区间)来决定的。在德国等欧洲国家,轨道交通的票价采取地域制,以某地方为中心,向外辐射来划定地域,在一个地域(里程)内票价相同,而下一个地域内则又有新的票价。很多国家组织了交通营运联合体,轨道交通系统与其他大众运输工具进行票证整合,轨道交通系统的车票在其他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或地区铁路)上也能使用。很多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导入了自动收费系统,这样可节省大量人工,节省运营成本。只要插入专用车票或IC卡,自动收费系统的验票闸门就可自动放行。在日本,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自动收费装置还有诸如自动判定票的余额是否不足与判定使用次数等智慧功能。另外在德国和奥地利等国,轨道交通系统营运采用实行“自助餐制”。全面废止在车站内验票,而是在车内进行突击验票。在这个情况,若是逃票要缴交正常票价8倍以上的高额罚款(这些国家内的其他市内交通机关也施行同样的制度)。若境外游客逃票超过一定次数,甚至会影响该游客的诚信档案以至于无法成功办理第二次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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