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去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双方到场。交通事故定责不一定要双方都到现场,通常交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然后作出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用来划分两个车辆的责任。双方的车主需要到交警大队确定事故责任,如果对方没有去交警大队确认责任,车主也不用过多的担心,因为一旦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就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车主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已经在交警队完成全部的材料取证,只是当时警察没有当场给出事故认定书的情况,那样的情况下,事故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得到警察的通知以后去交警队领取事故认定书的,而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交警部门应根据双方对确认的事故成因,按简易程序来认定事故责任,如果只有事故一方到场的,就无法确认事故原因,交警部门就就无法进行责任认定,也就无法对事故的后续的赔偿问题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离开现场后也能报警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警察查完现场后一定要求警察给你事故报告,及该警员的姓名、编号、所属分局及电话号码。如双方都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拥堵,交警将依法强制拖移事故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放行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