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社保卡注销之后,想要办新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办理流程也很简单,只需要用户带上相关身份资料,去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重办就可以了。2、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在上一工作地将社保账号也一起注销了,那么现在要申请重新办理的话,需要另外开户,等开户之后才可以办理新的社保卡。3、一般建议,不需要注销社保卡这么麻烦,就算工作地点变成了异地,只需要去弄一下社保转移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七条: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3种观点: 社保卡的注销流程是:一、如果是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倒闭的,用人企业依法终止的需要取消社保的,自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二、个人取消直接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1、居民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2、在银行柜台上申请注销社保卡,提交相关材料;3、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后,银行把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的余额结算给居民,然后收回社保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