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有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税务登记证具体如下: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军官证或回乡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租金发票土地使用证明\房屋销售合同);5、公司章程;6、公章、法人章;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3种观点: 新开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方式如下:1、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2、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注册公司具体流程有哪些1、准备相关资料;2、企业名称核准;3、提供相关资料:主要有公司章程、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等;4、申请营业执照;5、营业执照的领取;6、刻制公章、开基本帐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2、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6、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3种观点: 需要具体分析,一、新开公司纳税流程:设立新公司的时候,一般是不需要进行纳税的,而要在进行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到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二、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也可以称之为纳税登记,它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基础工作。三、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要求: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四、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五、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流程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全套资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原来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该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积金的用途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第1种观点: 私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内应向当地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开业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则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内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如营业执、章程、合同、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身份证等,并填报税务登记表。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也需要填报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并缴付管理费法律分析私营企业应该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30天内,向当地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开业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该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内,依法主动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纳税企业为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的,除总机构应当向当地主管办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也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具体程序如下:(1)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和资料:营业执;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合法证件;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国家税务机关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2)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构审核后,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结语私营企业应该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30天内,向当地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开业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该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内,依法主动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纳税企业为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的,除总机构应当向当地主管办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也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具体程序如下: (1)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营业执;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合法证件;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国家税务机关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构审核后,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七十五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十八条 国家根据乡镇企业发展的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对乡镇企业减征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征税收的税种、期限和比例由国务院规定。
第2种观点: 新开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方式如下:1、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2、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注册公司具体流程有哪些1、准备相关资料;2、企业名称核准;3、提供相关资料:主要有公司章程、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等;4、申请营业执照;5、营业执照的领取;6、刻制公章、开基本帐户。
第3种观点: 1、办理开业税务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其他部门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5)企业章程复印件(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章程);(6)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7)《税务登记表》(一式2份,其中市区纳税人3份);(8)《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3份,个体2份);(9)《企业纳税定额申请核定表》(申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企业提供);(10)《年(季度)纳税营业额申请核定表》(申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提供);(11)外经贸委批准文件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12)纳税人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1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2、开业税务登记的登记时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所属的跨地区的非独立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除由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以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3、流程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审核、审批报备县级局职能部门纳税人4、办理开业税务登记要注意什么问题?注意事项:(1)纳税人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可按规定予以处罚后办理。(2)纳税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其他存款帐户之日起15日内,必须按规定将全部银行帐号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3)纳税人必须在税务登记后的次月10日前到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申报纳税事项,否则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纳税人新办税务登记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出具劳动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经办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后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5)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