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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约函可以传真吗,要求原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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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行报到证改派。毕业生本人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原单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登陆学校就业网下载《违约登记表》,并由学院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同意。那么解约后如果新的用人单位要求学生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到学校就业处申请新的三方协议就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必须。报到证(派遣证)是所有大学毕业生都会有的,是教育部发的,即使不签“三方协议”,只要正常毕业,也会有报到证,这是必须的。如果没有,那就是不符合规定。不同的是,签“三方协议”之后,报到证上的派遣单位就是用人单位,用来办理入职。没有签“三方协议”,没有工作的话,报到证派遣回原籍,用来转档案和户口。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第三十二条 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含电大、函授等普通专科班)毕业后自主择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单位的由地方主管调配部门开具《报到证》。第三十八条 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第四十一条 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接收手续和户粮关系。凡纳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地方政府不得征收其城市增容费。第四十二条 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时安排工作岗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行报到证改派。毕业生本人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原单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登陆学校就业网下载《违约登记表》,并由学院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同意。那么解约后如果新的用人单位要求学生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到学校就业处申请新的三方协议就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没有报到证能签合同的,但是不论是否签署就业协议,只要已经正常毕业,就应该领取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是干部身份、转接档案、迁移户口的证明。如果没有就业报到证的话,请抓紧时间补办。按照目前的情况,补办的就业报到证应该开回原籍,即高考所在地的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拿到报到证后持报到证回原籍办理档案及户口转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签了劳动合同却没去工作是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一、在合同期内离职应该赔偿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期内离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未入职前的培训给工资吗在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给工资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入职培训,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三、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约定如何追责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劳动者要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到证改派没有解约函是需去原来的签约单位交了违约金以后,让原来签约的公司给你出具一份解约函,如果对方不愿意出具解约函可以申请调解,协商调解成功后就会拿到解约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传真是合同的一种书面表现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2种观点: 致***单位:  贵方与我两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协议》,约定:*********(协议相关内容) 我方在协议签订后即按协议规定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履行情况),但是贵方仍未履行自己的相关合同义务。期间,经我方与贵方多次沟通,贵方均一直拖延搪塞,至今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并且,贵方从未主动向我方通报关于履行合同相关义务的计划。贵方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上述《******协议》约定,构成根本违约,也伤害了合作双方之间的信任。现我方根据协议第****条郑重向贵司通知如下:1、贵我两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协议》于贵方收到本通知函之日起解除;  2、贵方应在收到本函之日起**日内给付所欠我方货款及相应利息损失。若贵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给付所欠我方货款及相应利息损失,我方将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事,届时贵方不仅需向我方给付上述货款及利息,还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特此通知!  ****单位**年**月**日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解约函应该盖公司的公章,需要原件和传真件核对。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行报到证改派。毕业生本人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原单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登陆学校就业网下载《违约登记表》,并由学院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同意。那么解约后如果新的用人单位要求学生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到学校就业处申请新的三方协议就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很简单,拿着你的报到证和档案送到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保障局,把档案存过去(以后报到证就没用了,报到证是针对刚毕业的学生存档案的介绍信类似,其实有没有无所谓),以后新公司需要档案再回去直接提出来就行,一般私营企业都不收档案,你的档案就可以一直放在政府机关,只有国家单位或大型企业才会收员工档案,其它问题你就不用管了,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切都是看工作表现,不看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签三方也有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是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的,不签三方协议不影响毕业生身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传真是合同的一种书面表现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2种观点: 致***单位:  贵方与我两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协议》,约定:*********(协议相关内容) 我方在协议签订后即按协议规定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履行情况),但是贵方仍未履行自己的相关合同义务。期间,经我方与贵方多次沟通,贵方均一直拖延搪塞,至今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并且,贵方从未主动向我方通报关于履行合同相关义务的计划。贵方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上述《******协议》约定,构成根本违约,也伤害了合作双方之间的信任。现我方根据协议第****条郑重向贵司通知如下:1、贵我两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协议》于贵方收到本通知函之日起解除;  2、贵方应在收到本函之日起**日内给付所欠我方货款及相应利息损失。若贵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给付所欠我方货款及相应利息损失,我方将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事,届时贵方不仅需向我方给付上述货款及利息,还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特此通知!  ****单位**年**月**日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解约函应该盖公司的公章,需要原件和传真件核对。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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