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的赔偿一般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原用单位和借调单位也可以经过协商一起赔偿。
一、借调员工劳动关系的工资由谁支付
借调员工劳动关系的工资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由借调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将本单位职工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劳动者与本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并不因为借调而发生转移。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借调单位的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工资的支付问题。
二、工伤赔偿为什么要3次到账
工伤赔偿的到账问题:工伤赔偿的支付方式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的,并没有存在法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次数的规定。到账次数为三,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有工伤保险存在,对于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支付一部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后续由于各省、市的不同对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的发放时间、条件不同,存在另外的打款也是有可能的。工伤赔偿的流程是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两个流程进行中,已经确定的赔偿份额,经过协商可以提前由用人单位或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的还款方式可以双方协商,若有意向,双方可以将还款的次数约定下来;协商不成,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
三、派驻员工的劳动关系
(一)、派驻到合资、参股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仍保持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与合资、参股单位对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1、有明确约定且劳动者没有提出异议的,按约定处理;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劳动者的相关待遇可由原用人单位和合资、参股单位共同负担。(二)、两个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借调或者劳务协议,将劳动者从一个单位(原用人单位)借调到另一个用人单位(借调单位):1、如原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的,一般以原用人单位为一方当事人;2、但借调单位与劳动者或原用人单位有特别约定的,应分别情况确定一方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