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员工在业余时间兼职合法吗在业余时间决定做什么是劳动者的自由,但是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二条规定的精神,劳动者在业余时间里受聘于其他企业、提供劳务并获得报酬,应当事先征得本单位的同意,否则,本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分。但是,开除因其涉及职工最大的劳动权利,只有在劳动者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情形时,单位才有开除劳动者的权利。因此,领不到工资业余时间打工的职工,单位是不能开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享有领取报酬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不能被剥夺的。企业效益不好而无钱发工资,是用人单位管理不善、经营无方所致,劳动者并无过错。企业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仍依劳动法享有领取工资的权利,但这并不是说劳动者可以以不发工资为由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相关问题延伸如何支付小时工的工资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3、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位能和员工约定不得进行兼职。可以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只有事先达成协议或规定,单位才能禁止员工兼职,否则没有依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法,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兼职,兼职行为被纳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范畴内,那么劳动者一旦出现兼职行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公司能禁止员工兼职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员工兼职如果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的,公司是无权禁止的,如果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在外兼职不影响本职工作,公司以此不发工资并要求赔偿,可以吗1、全职人员在工作之外又去做零工的,法律上并不禁止,但是因为可能会耽误正常工作,所在公司当然不肯。特别是在外兼职导致身体素质变差,不能支撑较长时间的劳动的。于是,有些公司发现劳动者在外兼职,虽然未影响本职工作,但公司以此为由不发工资并要求赔偿,那么先确定公司是否有相应的权利。2、事实上,在职劳动者在外兼职的,公司根本无权不发工资,理由如下:首先,只要劳动者正常工作,公司就必须正常支付薪酬,否则公司拒付工资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甚至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其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在外兼职,但是劳动合同中无违约金及赔偿等约定,公司必须正常支付薪酬并无权要求赔偿。最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在外兼职,且合同约定了相关违约金及赔偿,只要劳动者正常工作,公司仍应正常支付薪酬,事后再主张劳动者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劳动者认为违约金或赔偿不合理的,可以依法请求予以降低或免除。所以,劳动者在外兼职不影响本职工作,被公司发现后被要求赔偿的,虽然劳动者确实有过错,但是,这种情况下公司扣工资和要求赔偿,不是法定的权利,并且扣劳动者工资一般是违法的。因此,双方因此产生较大争议的,可以及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有规章制度规定员工不能兼职,或者兼职工作对公司造成影响的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被发现,这属于纳税人涉密信息保护问题,这种信息属于涉密信息。税务机关不会通知公司的。但是做兼职不得损害前一公司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合同成立且有效,违约一方即需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要求违约方强制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2种观点: 一、兼职要不要签合同1、兼职可以不签合同,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二、签订兼职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部分签订兼职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部分:1、建议签订合同,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2、兼职只能签劳务合同,不用缴纳社保公积金;3、兼职如果是长期的工作,需要签订协议,不是临时用工协议,就是兼职劳动合同,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及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等即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兼职是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是以小时计酬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兼职要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是否签订合同完全是自愿而定的,但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还是建议能够签订书面合同。要是做兼职不签署劳动合同的,一定要选择口碑好的用人单位才能够降低劳动纠纷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1种观点: 现在很多人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全职员工力所能及地在在职期间外出兼职。全职员工在职期间外出兼职,全职工作的公司也不会管你,但是在职期间还兼职的,要是一协调不当,就会出现耽误全职工作的问题。若是兼职干的工作还跟全职工作内容一致的,那么全职工作的工作还怕你会在中间泄露了商业秘密。不管是哪一种原因会出现的问题,全职工作的公司还是会对在职员工做一定的处理,有损失的赔偿损失,这是合乎法律的。若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那么公司为此辞退劳动者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公司能不能就因为发现劳动者出去做兼职了,就对其做辞职处理就得看情况而定了。对于这种可不可以辞退的问题,首先得看当初就兼职的约定中有没有明确。如果说当初签的关于兼职问题的合同中说了只要公司发现在职工在外兼职,公司可以予以辞退的,那就没话说了,员工也不能就此有所反驳。但如果是在合同中没有说明,那么公司就没道理因此做辞职处理。但是与公司并没有做兼职辞退合同的明确规定,可是存在以下情况的,公司可以辞退在职员工:1、尽管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但公司有证据证明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已约定不许在职员工在外兼职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2、公司有证据证明职工的兼职行为对本职工作造成了影响,或经公司提醒指正后拒不改正的,可以辞退职工。3、公司有证据证明在员工兼职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辞退员工。此外,按我国法律的规定,要是没有道理辞退员工的,公司需要就此支付补偿,具体内容如下: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和纪律被无理由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额度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若是公司不按法律规定毫无道理辞了劳动者,辞了之后又不肯支付两倍补偿金的,那就按一般的劳动纠纷处理方式进行处理的。就是先看看能不能跟公司方面协商解决下来,协商不来的就去投诉、仲裁等,最后还是无法解决的,那就只好向起诉了,起诉时可以委托个劳动法专业律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种观点: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的法律适用范围和调整依据。全职员工兼职公司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合同不违反法律,但辞退劳动者是否支付赔偿与是否签订合同无关。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以不支付赔偿金。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法律分析不可以。一、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规所调整。二、全职员工兼职公司可以辞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不能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前提下,和另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若该员工未与之签订合同的,不算违反合同法。辞退劳动者是否需要支付赔偿,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如果该劳动者达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就可以不支付赔偿金。不过,未签订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拓展延伸兼职合同未约定,全职员工在职期间外兼职是否影响公司的雇佣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全职员工在职期间外兼职且兼职合同未约定可能会对公司的雇佣关系产生一定影响。首先,全职员工在职期间外兼职可能导致工作时间和精力分散,影响其在公司的表现和工作质量。其次,如果兼职活动与公司业务相冲突或竞争,可能引发利益冲突,损害公司利益。此外,未约定兼职合同也可能使公司难以对兼职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增加管理难度。因此,公司有权考虑是否辞退全职员工,但需遵循劳动法的规定,如提前通知、支付相应赔偿等。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员工的行为、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来确定最佳处理方式。结语全职员工在职期间外兼职可能对公司的雇佣关系产生一定影响。兼职活动可能导致工作时间和精力分散,影响员工在公司的表现和工作质量。同时,兼职活动与公司业务相冲突或竞争可能引发利益冲突,损害公司利益。未约定兼职合同也可能使公司难以对兼职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增加管理难度。因此,公司有权考虑是否辞退全职员工,但需遵循劳动法的规定,如提前通知、支付相应赔偿等。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员工的行为、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来确定最佳处理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第1种观点: 一、兼职要不要签合同1、兼职可以不签合同,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二、签订兼职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部分签订兼职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部分:1、建议签订合同,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2、兼职只能签劳务合同,不用缴纳社保公积金;3、兼职如果是长期的工作,需要签订协议,不是临时用工协议,就是兼职劳动合同,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及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等即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影响全日制工作的情况下是可以签兼职劳动合同的。兼职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要交社保,劳务关系的不需要交社保。如果全日制的公司提出来,要求改正的,也应当解除兼职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兼职是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是以小时计酬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兼职要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是否签订合同完全是自愿而定的,但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还是建议能够签订书面合同。要是做兼职不签署劳动合同的,一定要选择口碑好的用人单位才能够降低劳动纠纷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位能和员工约定不得进行兼职。可以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只有事先达成协议或规定,单位才能禁止员工兼职,否则没有依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法,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兼职,兼职行为被纳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范畴内,那么劳动者一旦出现兼职行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与员工约定不得兼职,或者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这一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必须有事先的约定或规定,单位才可以禁止员工兼职,否则是没有依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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