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钮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护理文书的重要性及法律意义 法律问题

护理文书的重要性及法律意义 法律问题

来源:钮旅网
第1种观点: 1.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常见在哪些方面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的;(二)对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三)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四)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的。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一)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的;(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的。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三)泄露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第四条 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有《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律依据:《护士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第三条 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第四条 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第五条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1种观点: 护理文书的重要性:1、护理文书是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记录。具体说是护理人员对病人的病情观察和实施护理的原始文字记载,记载了病人接受治疗的全过程,体现了病人病情的演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对解决医疗事故有不容置疑的举证责任。2、通过护理记录单既可以直接反应护士的观察能力和专业水平,又是评价护理质量高低的客观依据。3、它还为护理科研积累资料、是临床教学的良好素材。护理文书的法律意义1、字迹不清楚,有涂改。在医疗事件有争议时,存在着举证不力的缺陷与之相关的法律解释是护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院方文书缺乏真实性等。2、病情评估欠真实。由于医护人员沟通少,医生和护士的记录出现明显差异,护理记录中对病情描述与医生的病程记录的不一致,抢救措施、用药、死亡时间也会不一致。这是潜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举证不力的关键法律责任问题。3、客观数据漏记。如长期医嘱护士执行后有时漏签字,核对时发现后可能由其她护士补记,并且在护理记录中有客观数据记录错误的现象,如转抄长期医嘱或输液卡时,甘露醇150ml写成250ml,重危病人有时未按要求漏记生命体征。这些都明显存在着法律责任的相关性。4、医嘱开出的时间与护士执行医嘱时间不符。医嘱是护士对病人实施治疗的法律依据,有时医生疏忽将医嘱时间开错,护士忽略核对执行时间;或医生开好医嘱后未及时给于护士执行;签字后手术推迟,护士执行时间与医嘱时间相隔过长。这就潜伏了一个延误抢救与治疗不及时的法律责任。5、护理措施记录不完整,护理记录重点不突出,或记录针对性不强,内容不连贯未能动态反映病人的病情,治疗和护理效果。在抢救危重病人时因繁忙或疏忽而未能及时记录,就有延误患者抢救和治疗的嫌疑,护理文载了对病人治疗、护理及抢救的全部过程,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护理文书的概念:护理文书是护士在医疗、护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总称。护理文书的组成:护理文书作为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体温单、医嘱单及护理记录单。鉴于各省的具体情况,医嘱单又包含了长期、临时医嘱单或执行单等;护理记录单包括一般护理记录单、危重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及专科护理记录单等。法律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医院护理管理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医院等级评审中对护理人员考核的参考资料之一。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即护理人员有工作而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如果需要护理的,要么是伤者家属来护理,要么是雇佣专业护工进行护理,护理费就是对此而设立的赔偿项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是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执业的法律凭证,核发《护士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注册的过程是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护士准入制度的具体体现。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获得有效注册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六条 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