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职工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一、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1、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公积金的用途是什么公积金的用途如下:1、购房优惠,包括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买房以及帮子女买房等;2、租房优惠,公积金可申请用来支付房租,以及入驻政府的公租房的房租;3、装修提取使用,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和咨询;4、销户直接提取公积金。如果既没有买房、租房意愿时,可以考虑销户一次性提取,当养老金使用等;5、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可提取公积金;6、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治疗使用。
第1种观点: 上海公积金网上提取步骤如下:1、网上预约流程;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7、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8、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9、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10、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11、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灶蚂此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12、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13、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下材料:1、申迟毁请人属于购买自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为支付房租的,需提供所在公司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2、申请人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3、申请人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需提供完全丧失劳码迹备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离职证明;综上所述,网上申请公积金可以有效减少排队时间,服务效率高。【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上海公积金提取需符合规定条件,如购房、缴纳社保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上海公积金提取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一定金额的资金用于特定用途。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提取的情况包括购买、建造、大修住房;个人、配偶或子女患重病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个人失业一段时间后可以提取用于生活费用;退休等特殊情况。申请公积金提取需要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如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文件。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会将相应的款项划拨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我在上海工作未满一年,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需要在缴存公积金至少满一年后方可进行公积金提取。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例如购房、缴纳社保等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提取一定金额的公积金。具体可以咨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参考相关政策法规。公积金是职工的重要财产,提取公积金需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建议在申请前认真了解政策,按照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不当操作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可以向缴存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第3种观点: 上海公积金可以提取多少,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标准如下:1、用于偿还房贷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由配偶、父母、子女在限额内按规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限额;2、用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需要按照实际支出数额进行提取;3、租房提取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每月最高提取限额为2000元。公积金提取的条件: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综上所述,购房并使用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购房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关注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菜单栏。2、选择想要办理的“租赁续提”业务。3、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租赁续提申请流程。4、这时会看到熟悉的“用户协议”注意图中两处红框标注的内容都需要确认。5、再次确认协议。6、系统自动返显您目前的租赁提取情况,相关内容无需填写。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和租赁信息发生变化,应前往网点重新办理无房租赁提取业务。7、填写本次续提的续申请支付月份区间、选择租赁期限区间并填写办理租赁提取时预留的银行卡末四位数字。注意核对填写的信息哦!若需要变更或撤销请前往网点办理。8、续提业务信息确认。9、续提申请受理结果反馈。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人要提取自己在上海的公积金必须满足这些条件:在上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或户口不在上海的;申请人纳入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离休、退休的等等。要想把自己在上海的公积金提取出来,除了要满足其提取条件,还需要递交相关资料,各种证明,比如失业证明、退休证明、丧失劳动力证明等等,若是提取公积金买房,需要递交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关注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菜单栏。2、选择想要办理的“租赁续提”业务。3、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租赁续提申请流程。4、这时会看到熟悉的“用户协议”注意图中两处红框标注的内容都需要确认。5、再次确认协议。6、系统自动返显您目前的租赁提取情况,相关内容无需填写。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和租赁信息发生变化,应前往网点重新办理无房租赁提取业务。7、填写本次续提的续申请支付月份区间、选择租赁期限区间并填写办理租赁提取时预留的银行卡末四位数字。注意核对填写的信息哦!若需要变更或撤销请前往网点办理。8、续提业务信息确认。9、续提申请受理结果反馈。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想要把公积金全部取出来的话,是要等到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的,在你退休之后可以取出来的钱包括本息,假如你还没有等到退休,想要中途把公积金取出来的话,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购房或者是建户的时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关注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菜单栏。2、选择想要办理的“租赁续提”业务。3、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租赁续提申请流程。4、这时会看到熟悉的“用户协议”注意图中两处红框标注的内容都需要确认。5、再次确认协议。6、系统自动返显您目前的租赁提取情况,相关内容无需填写。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和租赁信息发生变化,应前往网点重新办理无房租赁提取业务。7、填写本次续提的续申请支付月份区间、选择租赁期限区间并填写办理租赁提取时预留的银行卡末四位数字。注意核对填写的信息哦!若需要变更或撤销请前往网点办理。8、续提业务信息确认。9、续提申请受理结果反馈。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上海住房公积金在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