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委和县政府的区别:1、职能不同:县委负责党务,研究决策,制定方针;政府负责行政事务,具体执行党委的决定。2、性质不同:县委是县一级委员会,属于党委;县政府属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3、附属关系不同:县委领导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决定受县委统一领导。同一级的党委和政府的关系咱们国家各级党和国家机关都是所谓“四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党委在四套班子里位居第一位,起领导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县政府是指管理一个县级行政区域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是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地区级政府与乡镇政府、村联系的中间环节,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行政区域。县委是中国共产党县一级委员会机构的简称,有时也指县委机构的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县一级设立的最高领导机构,统领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地方各级国家公务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2008〕17 号 )(一)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级政府一般都有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工信局、交通局、教育局、文体新闻出版局、农牧局、审计局、计生局、人社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建局、粮食局、发改局等。事业单位主要有学校、医院、统计局,环保局,县委办、药监局、政务服务局、检察院、法院、地震局、人防办、老龄委等等。扩展资料:1、县级层面乡村振兴规划的内容根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主要是从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农村文化、乡村治理、农村社会、脱贫攻坚这六方面来实施振兴举措,当然具体内容非常多。除了东北黑土地保护、近岸海域治理等极少内容不是每个地区都涉及,其他绝大部分内容基本都是各个县都涉及到的。2、县域乡村振兴规划:一、全面摸排。县域乡村振兴规划,须全面摸清自身当前状况,梳理本县农业、生态、乡村文化、农村社会服务、乡村治理、脱贫攻坚等方面目前发展现状,各领域具体有哪些事情要做、任务量有多少。二、制定符合自身能力的实施方案。乡村振兴不是一两年就能实现,须五年、十年坚持推进,所谓久久为功。事情有轻重缓急,各地区须根据自身短板、资源、能力来分步推进,所谓分类施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