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钮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男方在看守所如何办理离婚?

男方在看守所如何办理离婚?

来源:钮旅网
第1种观点: 第一种方式:协议离婚。因男方在看守所,其应是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限制,通常无法直接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手续,除非羁押场所的负责人员同意被羁押人员外出并由专门人员陪同,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在看守所设置办事点或者办事人员上门办理业务,但这都属于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被羁押人员难以离开羁押场所,婚姻登记机关也极少上门办理业务,尤其是《民法典》生效后,协议离婚需先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后才可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离婚后六十日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此情形下,需男方在场办理业务的次数增加,协议离婚的难度更上一层。第二种方式:诉讼离婚。因男方在看守所,属于被监禁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即您可在您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因男方在看守所,通常无法到原告所在地法院应诉,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到男方服刑所在地开庭。在网络开庭逐渐普及的当下,被羁押人员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的方式将逐步成为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对在看守所的人员提起诉讼,周期相对较长,主要是民事审判可能要配合刑事的审理节奏,同时,看守所对于诉讼文书的接收、转交问题把控较严,文书送达方面相较于一般案件稍慢。本人办理北京某案件时,受送达人为看守所在押人员,在送达起诉材料环节耽误数月,经与法院沟通,是因为疫情期间,看守所对来访人员管控较严,主审法官迟迟未能到看守所送达传票,最终是在被告参加刑事庭审时,法官前往刑事审判法院庭审现场才完成送达和庭前询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最快。因为在监狱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特殊性,而协议离婚又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如果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服刑人员则需要向服刑所在的监狱申请由监狱人员陪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申请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派工作人员到监狱为服刑人员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男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即使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因为服刑人员身份特殊,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老公在看守所,是无法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那么外面的人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的途径来办理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