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委和县政府的区别:1、职能不同:县委负责党务,研究决策,制定方针;政府负责行政事务,具体执行党委的决定。2、性质不同:县委是县一级委员会,属于党委;县政府属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3、附属关系不同:县委领导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决定受县委统一领导。同一级的党委和政府的关系咱们国家各级党和国家机关都是所谓“四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党委在四套班子里位居第一位,起领导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县政府是指管理一个县级行政区域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是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地区级政府与乡镇政府、村联系的中间环节,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行政区域。县委是中国共产党县一级委员会机构的简称,有时也指县委机构的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县一级设立的最高领导机构,统领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地方各级国家公务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2008〕17 号 )(一)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级政府一般都有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工信局、交通局、教育局、文体新闻出版局、农牧局、审计局、计生局、人社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建局、粮食局、发改局等。事业单位主要有学校、医院、统计局,环保局,县委办、药监局、政务服务局、检察院、法院、地震局、人防办、老龄委等等。扩展资料:1、县级层面乡村振兴规划的内容根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主要是从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农村文化、乡村治理、农村社会、脱贫攻坚这六方面来实施振兴举措,当然具体内容非常多。除了东北黑土地保护、近岸海域治理等极少内容不是每个地区都涉及,其他绝大部分内容基本都是各个县都涉及到的。2、县域乡村振兴规划:一、全面摸排。县域乡村振兴规划,须全面摸清自身当前状况,梳理本县农业、生态、乡村文化、农村社会服务、乡村治理、脱贫攻坚等方面目前发展现状,各领域具体有哪些事情要做、任务量有多少。二、制定符合自身能力的实施方案。乡村振兴不是一两年就能实现,须五年、十年坚持推进,所谓久久为功。事情有轻重缓急,各地区须根据自身短板、资源、能力来分步推进,所谓分类施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政府和县政府属于同一级别的行政级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2种观点: 区别是范围不同。两者属于同一级别的行政机关。镇政府和乡政府一样的级别,镇经济规模比乡大,一般镇委书记也是高配。乡政府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1.一个乡在符合一定标准(以工商业非农人口为主或者经济较好)就会向上级单位,申请改作建制镇,城关(县政府所在地)是当然的建制镇,建制镇须经省政府审批(国务院备案)2.政策导向财政拨款干部待遇机构编制各方面镇政府都比乡政府优越,所以乡政府总是希望乡改镇,就像县政府希望县改市。乡与镇同为中国最低一级行政区划,行政级别为乡科级。 乡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居民多为农业人口,下设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镇是工业农业生产并重,区域面积较大,人口规模较多,经济发展较好,除开拥有一定的工商业区域外,还拥有村民委员会及居民委员会。 乡、镇既同为行政级别中的乡科级,在行政级别上,无分大小。 在中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里面,辖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级别要比普通乡镇高一到二级,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的职级可以高配为副县处、正县处级。乡在中国是县和县级市以下的行政区域单位,与镇同级,都属于乡科级。乡与镇的区别在于乡的区域面积小,人口规模少,经济发展弱,并以农业人口为主。镇是指县和县市及县级市以下的行政区划基层单位,与乡同级,都属于乡科级。镇和乡的区别在于镇的区域面积大,人口规模多,经济发展较好,以非农业人口为主,并有一定的工业区域。县(县级市)政府驻地如果在一个镇,那么就被称为城关镇。乡和镇是同级行政单位。主要区别在于规模的不同,包括总人口、非农业人口街区规模、其他经济社会指标等。大致来说镇规模大,人口多,非农业人口比率高、工商业发达。现有标准: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乡政府所在地非农人口在0.2万人以上,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乡政府所在地非农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则乡改为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乡镇是一级政府、街道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行政级别上,大多数是正科级单位,个别大城市的街道办是处级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副秘书长的人选由主席团决定。第十四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