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钮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房屋遗产怎么评估价值?

农村房屋遗产怎么评估价值?

来源:钮旅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2种观点: 是否进行房产评估应由公证处决定,因为房产继承前需要先进行公证,如果公证处要求房产评估则必须办理,不要求房产评估就可以不办。一、父母过世继承房产要什么手续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二、继承房产交税吗1、房产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2、首先应该看房产证是市建委发的还是房产部门发的,其次,要看购买产权时双方协议约定的关于是否可以继承、转让的内容。另外,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应该是全部产权,如果没有相反约定,继承应该没有问题。3、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3%)。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4、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1种观点: 是否进行房产评估应由公证处决定,因为房产继承前需要先进行公证,如果公证处要求房产评估则必须办理,不要求房产评估就可以不办。一、父母过世继承房产要什么手续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二、继承房产交税吗1、房产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2、首先应该看房产证是市建委发的还是房产部门发的,其次,要看购买产权时双方协议约定的关于是否可以继承、转让的内容。另外,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应该是全部产权,如果没有相反约定,继承应该没有问题。3、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3%)。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4、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房产的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评估房产价值要综合考虑房屋的面积、位置、装修程度、年限等因素,可以聘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专业评估。若遗嘱有规定,则按照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人分配,房产分割后需要清理产权,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裁判来分配房产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八条 遗嘱可以规定遗产的分配,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遗产分割后,应当清理产权。没人不得侵占他人的产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诉讼房屋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2种观点: 是否进行房产评估应由公证处决定,因为房产继承前需要先进行公证,如果公证处要求房产评估则必须办理,不要求房产评估就可以不办。一、父母过世继承房产要什么手续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二、继承房产交税吗1、房产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2、首先应该看房产证是市建委发的还是房产部门发的,其次,要看购买产权时双方协议约定的关于是否可以继承、转让的内容。另外,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应该是全部产权,如果没有相反约定,继承应该没有问题。3、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3%)。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4、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是不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评估的,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就能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1种观点: 一、继承遗产还要房产评估吗遗产继承诉讼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评估流程是什么房屋评估的流程有:1、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2、评估人员要对房屋图卡资料复查核对,进行现场勘察、测绘、评议,准确丈量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调查房屋的建筑年代、朝向、层次和用途,按照房屋评估标准勘察记录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损等级、新旧程度和房屋的增减价值。3、整理勘察记录,计算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现值,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等。4、整理填写房屋完损等级勘估表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作为提供确定房屋价格的依据。一、房屋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评估对于最终的补偿价格来讲,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至关重要。在拆迁评估前,先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再由拆迁部门与该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会开始正式的拆迁评估工作。所以,拆迁评估的程序主要有: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2、受托估价机构和评估人员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被拆迁人签字认可。5、评估报告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部门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拆迁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6、复核、鉴定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房产的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评估房产价值要综合考虑房屋的面积、位置、装修程度、年限等因素,可以聘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专业评估。若遗嘱有规定,则按照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人分配,房产分割后需要清理产权,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裁判来分配房产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八条 遗嘱可以规定遗产的分配,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遗产分割后,应当清理产权。没人不得侵占他人的产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如果要进行房产遗产的继承,那么要交纳3%-5%的契税,同时进行公证的应当交纳公证费用。法律依据:《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第二条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产价值评估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第1种观点: 一、继承遗产还要房产评估吗遗产继承诉讼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评估流程是什么房屋评估的流程有:1、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2、评估人员要对房屋图卡资料复查核对,进行现场勘察、测绘、评议,准确丈量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调查房屋的建筑年代、朝向、层次和用途,按照房屋评估标准勘察记录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损等级、新旧程度和房屋的增减价值。3、整理勘察记录,计算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现值,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等。4、整理填写房屋完损等级勘估表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作为提供确定房屋价格的依据。一、房屋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评估对于最终的补偿价格来讲,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至关重要。在拆迁评估前,先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再由拆迁部门与该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会开始正式的拆迁评估工作。所以,拆迁评估的程序主要有: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2、受托估价机构和评估人员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被拆迁人签字认可。5、评估报告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部门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拆迁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6、复核、鉴定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诉讼房屋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遗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遗产的价值和种类不同,不同权利人之间的继承份额也会不同,因此需要进行遗产评估来确定各方的继承份额。遗产评估不仅可以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有关遗产需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份额分别接受遗产,但有其他法律规定或者按照遗嘱的规定另有安排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评估法》第十七条: "遗产评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公正客观进行评估。"遗产评估是继承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或者裁判机关的判定,可以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法继承人在继承死者名下房产时,所有过户税费是全免的、但是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这个额度是房子评估价的2%,你不做评估,无法收取你这个公证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遗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遗产的价值和种类不同,不同权利人之间的继承份额也会不同,因此需要进行遗产评估来确定各方的继承份额。遗产评估不仅可以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有关遗产需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份额分别接受遗产,但有其他法律规定或者按照遗嘱的规定另有安排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评估法》第十七条: "遗产评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公正客观进行评估。"遗产评估是继承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或者裁判机关的判定,可以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房产的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评估房产价值要综合考虑房屋的面积、位置、装修程度、年限等因素,可以聘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专业评估。若遗嘱有规定,则按照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人分配,房产分割后需要清理产权,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裁判来分配房产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八条 遗嘱可以规定遗产的分配,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遗产分割后,应当清理产权。没人不得侵占他人的产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产价值评估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如果要进行房产遗产的继承,那么要交纳3%-5%的契税,同时进行公证的应当交纳公证费用。法律依据:《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第二条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产价值评估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第1种观点: 一、继承遗产还要房产评估吗遗产继承诉讼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评估流程是什么房屋评估的流程有:1、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2、评估人员要对房屋图卡资料复查核对,进行现场勘察、测绘、评议,准确丈量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调查房屋的建筑年代、朝向、层次和用途,按照房屋评估标准勘察记录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损等级、新旧程度和房屋的增减价值。3、整理勘察记录,计算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现值,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等。4、整理填写房屋完损等级勘估表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作为提供确定房屋价格的依据。一、房屋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评估对于最终的补偿价格来讲,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至关重要。在拆迁评估前,先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再由拆迁部门与该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会开始正式的拆迁评估工作。所以,拆迁评估的程序主要有: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2、受托估价机构和评估人员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被拆迁人签字认可。5、评估报告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部门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拆迁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6、复核、鉴定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遗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遗产的价值和种类不同,不同权利人之间的继承份额也会不同,因此需要进行遗产评估来确定各方的继承份额。遗产评估不仅可以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有关遗产需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份额分别接受遗产,但有其他法律规定或者按照遗嘱的规定另有安排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评估法》第十七条: "遗产评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公正客观进行评估。"遗产评估是继承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或者裁判机关的判定,可以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诉讼房屋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进行遗产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遗产评估是指对遗产进行估价、评估,以确定遗产的价值和合理分配方案。在进行遗产评估时,应当注意评估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一千五百八十二条:继承人可以要求组成遗产评估委员会,评估遗产的价值,但是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2.《继承法》第二十条:继承人有权对遗产进行评估,但是不得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3.《遗嘱法》第三十九条:遗嘱执行人或者继承人对遗产进行评估,应当采用公正、合理的方法。综上所述,进行遗产评估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公正,不得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对遗产的价值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法律并没有针对遗产评估的具体规定,但是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遗产的价值。法律依据:1.《继承法》第十九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财产,包括遗产的积欠债务。”2.《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一条:“事物的价值是指它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为人们提供满足某种具体需要的程度。”3.《财产评估若干规定》第三条:“评估财产应当综合考虑市场行情、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折旧和修缮等因素。”通过以上法律依据,可以看出在遗产继承中,遗产的价值应该综合考虑市场行情、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折旧和修缮等因素,并结合《继承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确定遗产的实际价值。总之,在遗产继承中,公正、合理评估遗产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市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第1种观点: 一、继承遗产还要房产评估吗遗产继承诉讼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评估流程是什么房屋评估的流程有:1、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2、评估人员要对房屋图卡资料复查核对,进行现场勘察、测绘、评议,准确丈量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调查房屋的建筑年代、朝向、层次和用途,按照房屋评估标准勘察记录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损等级、新旧程度和房屋的增减价值。3、整理勘察记录,计算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现值,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等。4、整理填写房屋完损等级勘估表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作为提供确定房屋价格的依据。一、房屋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评估对于最终的补偿价格来讲,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至关重要。在拆迁评估前,先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再由拆迁部门与该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会开始正式的拆迁评估工作。所以,拆迁评估的程序主要有: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2、受托估价机构和评估人员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被拆迁人签字认可。5、评估报告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部门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拆迁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6、复核、鉴定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房屋评估可以共同委托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当地物价局、房管局或国地局的评估机构评估。遗产房屋评估如果是到法院诉讼,一般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遗产房屋评估。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诉讼房屋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是不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评估的,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就能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1种观点: 遗产继承房屋评估需要大概一两个月时间,具体评估时间法律上无限定,一般移交以后大概一个多月会通知听证时间然后评估机构才能对房屋进行评估,如果双方对评估机构不能协商确定这个不一定,出具专业的报告。这个期间得有一两个月左右。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一、拿到遗产继承公证书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什么(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在当代社会现在很多的人员,他们在面临着房屋继承的时候都是比较的着急的,主要还是因为房屋继承他会面临着很多的流程。这些论文当中就包括有一些房屋的价值评估,房屋价值评估在时间当中的话就需要耗费2~3个月时间。

第2种观点: 遗产继承有效期没有期限限制,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只要遗嘱是真实有效的,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死后的任意时间继承遗产,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有效期是永久有效:(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4、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5、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遗产评估和资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涉及到继承权的纠纷。首先,应当了解各种继承权的情况,比如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等。其次,需要评估遗产价值,确定财产分配比例。最后,遗产清算需遵循遗嘱执行、异议处理等程序。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 遗产应当评估。评估应当由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十三条 继承权的产生和继承人的资格,依照本法的规定和遗赠人的遗嘱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遗赠可以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和受益人。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遗嘱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遗嘱的执行,有异议的,由遗嘱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处理。 第一百七十四条 遗嘱可能发生的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遗产继承中的遗产评估和资产清算对于继承权的纠纷解决至关重要。应当了解各种继承权的情况,并在遵循法律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清算和分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遗产评估和资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程序。遗产评估是为了确定遗产的价值,以便进行合理的财产分配。资产清算是为了确定遗产的范围和债务情况,以便合法地进行继承。这两个程序都是遗产继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且必须依法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条 继承人可以依法接受或放弃遗产继承。继承遗产后,应当对遗产评估和债务清算等问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遗产评估应当根据遗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及评估时的市场行情和其他情况进行。 资产清算应当查明遗产范围和债务情况,核算出遗产净值,以确定继承份额。 第二十三条 继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登记遗产,有权要求其他继承人出具遗产清单和债权债务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对遗产的价值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法律并没有针对遗产评估的具体规定,但是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遗产的价值。法律依据:1.《继承法》第十九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财产,包括遗产的积欠债务。”2.《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一条:“事物的价值是指它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为人们提供满足某种具体需要的程度。”3.《财产评估若干规定》第三条:“评估财产应当综合考虑市场行情、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折旧和修缮等因素。”通过以上法律依据,可以看出在遗产继承中,遗产的价值应该综合考虑市场行情、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折旧和修缮等因素,并结合《继承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确定遗产的实际价值。总之,在遗产继承中,公正、合理评估遗产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市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第3种观点: 一、继承遗产还要房产评估吗遗产继承诉讼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评估流程是什么房屋评估的流程有:1、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2、评估人员要对房屋图卡资料复查核对,进行现场勘察、测绘、评议,准确丈量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调查房屋的建筑年代、朝向、层次和用途,按照房屋评估标准勘察记录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损等级、新旧程度和房屋的增减价值。3、整理勘察记录,计算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现值,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等。4、整理填写房屋完损等级勘估表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作为提供确定房屋价格的依据。一、房屋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评估对于最终的补偿价格来讲,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至关重要。在拆迁评估前,先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再由拆迁部门与该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会开始正式的拆迁评估工作。所以,拆迁评估的程序主要有: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2、受托估价机构和评估人员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被拆迁人签字认可。5、评估报告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部门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拆迁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6、复核、鉴定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第1种观点: 一、继承遗产还要房产评估吗遗产继承诉讼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评估流程是什么房屋评估的流程有:1、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2、评估人员要对房屋图卡资料复查核对,进行现场勘察、测绘、评议,准确丈量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调查房屋的建筑年代、朝向、层次和用途,按照房屋评估标准勘察记录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损等级、新旧程度和房屋的增减价值。3、整理勘察记录,计算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现值,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等。4、整理填写房屋完损等级勘估表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作为提供确定房屋价格的依据。一、房屋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评估对于最终的补偿价格来讲,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至关重要。在拆迁评估前,先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再由拆迁部门与该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会开始正式的拆迁评估工作。所以,拆迁评估的程序主要有: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2、受托估价机构和评估人员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被拆迁人签字认可。5、评估报告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部门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拆迁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6、复核、鉴定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房产的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评估房产价值要综合考虑房屋的面积、位置、装修程度、年限等因素,可以聘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专业评估。若遗嘱有规定,则按照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人分配,房产分割后需要清理产权,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裁判来分配房产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八条 遗嘱可以规定遗产的分配,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遗产分割后,应当清理产权。没人不得侵占他人的产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遗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遗产的价值和种类不同,不同权利人之间的继承份额也会不同,因此需要进行遗产评估来确定各方的继承份额。遗产评估不仅可以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有关遗产需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份额分别接受遗产,但有其他法律规定或者按照遗嘱的规定另有安排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评估法》第十七条: "遗产评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公正客观进行评估。"遗产评估是继承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或者裁判机关的判定,可以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进行遗产评估是十分重要的。评估遗产的价值,可以确保每个继承人都能按照法律规定平等地继承财产。遗产评估可以通过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也可以通过协商自行确定相应的价值。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的财产,依照法定或者遗嘱继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评估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所称财产评估,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财产进行评定、鉴定、估价以及出具书面评估报告的活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1种观点: 一、继承遗产还要房产评估吗遗产继承诉讼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评估流程是什么房屋评估的流程有:1、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2、评估人员要对房屋图卡资料复查核对,进行现场勘察、测绘、评议,准确丈量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调查房屋的建筑年代、朝向、层次和用途,按照房屋评估标准勘察记录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损等级、新旧程度和房屋的增减价值。3、整理勘察记录,计算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现值,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等。4、整理填写房屋完损等级勘估表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作为提供确定房屋价格的依据。一、房屋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评估对于最终的补偿价格来讲,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至关重要。在拆迁评估前,先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再由拆迁部门与该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会开始正式的拆迁评估工作。所以,拆迁评估的程序主要有: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2、受托估价机构和评估人员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被拆迁人签字认可。5、评估报告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部门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拆迁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6、复核、鉴定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遗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遗产的价值和种类不同,不同权利人之间的继承份额也会不同,因此需要进行遗产评估来确定各方的继承份额。遗产评估不仅可以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有关遗产需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份额分别接受遗产,但有其他法律规定或者按照遗嘱的规定另有安排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评估法》第十七条: "遗产评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公正客观进行评估。"遗产评估是继承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或者裁判机关的判定,可以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遗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遗产的价值和种类不同,不同权利人之间的继承份额也会不同,因此需要进行遗产评估来确定各方的继承份额。遗产评估不仅可以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有关遗产需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份额分别接受遗产,但有其他法律规定或者按照遗嘱的规定另有安排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评估法》第十七条: "遗产评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公正客观进行评估。"遗产评估是继承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或者裁判机关的判定,可以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进行遗产评估是十分重要的。评估遗产的价值,可以确保每个继承人都能按照法律规定平等地继承财产。遗产评估可以通过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也可以通过协商自行确定相应的价值。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的财产,依照法定或者遗嘱继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评估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所称财产评估,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财产进行评定、鉴定、估价以及出具书面评估报告的活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法继承人在继承死者名下房产时,所有过户税费是全免的、但是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这个额度是房子评估价的2%,你不做评估,无法收取你这个公证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2种观点: 法律解析: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据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5‰;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7、10000以上部分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遗产评估和资产清算对于遗产继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争议。解决争议的关键是明确评估标准和清算方法,并确保公正、公平、透明。如果争议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五条 遗产评估应当真实、公正、合法。 第三十六条 遗产评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评估标准,确定评估方法和过程,并由具有法律规定资格的机构进行。 第三十七条 遗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评估结果中详细陈述评估依据和评估过程。 第四十三条 遗产清偿与遗产分割同时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八十六条 在继承财产时,如有人认为继承份额或者财产分割面积(以下简称分配份额)不当,或者财产评估错误,可以在继承人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处理。 以上是本次法律分析,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遗产评估和资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涉及到继承权的纠纷。首先,应当了解各种继承权的情况,比如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等。其次,需要评估遗产价值,确定财产分配比例。最后,遗产清算需遵循遗嘱执行、异议处理等程序。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 遗产应当评估。评估应当由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十三条 继承权的产生和继承人的资格,依照本法的规定和遗赠人的遗嘱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遗赠可以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和受益人。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遗嘱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遗嘱的执行,有异议的,由遗嘱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处理。 第一百七十四条 遗嘱可能发生的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遗产继承中的遗产评估和资产清算对于继承权的纠纷解决至关重要。应当了解各种继承权的情况,并在遵循法律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清算和分配。

第1种观点: 一、继承遗产还要房产评估吗遗产继承诉讼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评估流程是什么房屋评估的流程有:1、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2、评估人员要对房屋图卡资料复查核对,进行现场勘察、测绘、评议,准确丈量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调查房屋的建筑年代、朝向、层次和用途,按照房屋评估标准勘察记录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损等级、新旧程度和房屋的增减价值。3、整理勘察记录,计算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现值,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等。4、整理填写房屋完损等级勘估表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作为提供确定房屋价格的依据。一、房屋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评估对于最终的补偿价格来讲,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至关重要。在拆迁评估前,先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再由拆迁部门与该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会开始正式的拆迁评估工作。所以,拆迁评估的程序主要有: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2、受托估价机构和评估人员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被拆迁人签字认可。5、评估报告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部门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拆迁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6、复核、鉴定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房产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遗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遗产的价值和种类不同,不同权利人之间的继承份额也会不同,因此需要进行遗产评估来确定各方的继承份额。遗产评估不仅可以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有关遗产需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份额分别接受遗产,但有其他法律规定或者按照遗嘱的规定另有安排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评估法》第十七条: "遗产评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公正客观进行评估。"遗产评估是继承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或者裁判机关的判定,可以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第1种观点: 遗产继承房屋评估需要大概一两个月时间,具体评估时间法律上无限定,一般移交以后大概一个多月会通知听证时间然后评估机构才能对房屋进行评估,如果双方对评估机构不能协商确定这个不一定,出具专业的报告。这个期间得有一两个月左右。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一、拿到遗产继承公证书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什么(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第2种观点: 遗产继承有效期没有期限限制,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只要遗嘱是真实有效的,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死后的任意时间继承遗产,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有效期是永久有效:(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4、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5、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房屋评估可以共同委托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当地物价局、房管局或国地局的评估机构评估。遗产房屋评估如果是到法院诉讼,一般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遗产房屋评估。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房屋评估可以共同委托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当地物价局、房管局或国地局的评估机构评估。遗产房屋评估如果是到法院诉讼,一般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遗产房屋评估。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