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物业管理权力的常设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按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中各方代表的比例选举产生,但公房业主和开发商业主所占有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1/2。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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