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退休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一张(A4纸张); 4、(1)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 干部退休业务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参加 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干部办理退休业务时无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 (2)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携带参保人本人人事档案资料; (3)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 劳动能力鉴定 介绍信》(一式两联)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同时附上身份证、诊疗病 历、出院小结、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的专科医院为市新涌医院)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原 件备查。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在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审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 基本养老金 ;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 办理时限 一般退休业务在受理之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3种观点: 根据河南省新乡市的退休要求,退休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参保情况记录表、近期彩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干部退休通知书、人事档案资料或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等。办理退休程序包括预约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退休审核手续、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修改基础信息、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等。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退休人需要在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法律分析一、河南省新乡市退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A4纸张);4、(1)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业务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干部办理退休业务时无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2)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携带参保人本人人事档案资料;(3)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一式两联)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同时附上身份证、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的专科医院为市新涌医院)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二、办理程序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拓展延伸退休申请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河南省新乡市退休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工作单位的退休申请表,个人社保卡,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此外,根据个人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婚姻状况证明、子女身份证明等。办理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核对完整性;其次,前往所属区县或市级退休办事处,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然后,等待办理单位审核和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最后,领取退休证和相关文件,办理相应的社保、医保等手续。请注意,具体的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办理退休手续。结语退休申请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已为您详细解析。根据河南省新乡市的规定,退休申请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退休申请表等材料。办理流程包括前往退休办事处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确认,最后领取退休证和相关文件。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办理手续。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健全乡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退休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一张(A4纸张); 4、(1)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 干部退休业务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参加 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干部办理退休业务时无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 (2)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携带参保人本人人事档案资料; (3)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 劳动能力鉴定 介绍信》(一式两联)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同时附上身份证、诊疗病 历、出院小结、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的专科医院为市新涌医院)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原 件备查。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在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审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 基本养老金 ;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 办理时限 一般退休业务在受理之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进入手机系统,找到豫事办APP,点击豫事办APP图标进入2,进入豫事办APP,选择相应的登录方式进行账号的登录,没有账号的需要账号的注册3,登录豫事办APP账号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的设置,查看是否实名认证(账号实名认证才可以办理查询相关的业务)4,进入首页,找到老年人服务专区,点击老年人服务专区进入5,进入老年人服务专区,找到点击下方的 社保资格认证进入6,进入社保资格认证,点击下方的河南省养老保险资格认证进入,输入相关个人信息进行认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五条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 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四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 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 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 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 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 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限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 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符合第四条(三)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 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 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 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 样。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2017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 办理退休手续 并按月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 基本养老金 。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 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 抚恤金 、病残津贴。 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 退休金 、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 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 医疗费用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 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 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