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协商或诉讼方式增加或减少。如果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孩子需要,可以请求增加。如果给付方的收入减少,可以请求减少抚养费。
第1种观点: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变更方式是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增加抚养费需证明现有费用不足,减少需证明生活条件困难。离婚时抚养费根据子女需求、双方负担能力和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者为收入的20-30%。抚养费一般支付至子女18周岁,但高中以下学历无法自理者父母有支付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有权要求抚养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赡养费。法律分析一、离婚后子女抚育费该如何变更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变更方式是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的话,再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如果是想要增加抚养费的话,需要证明现有抚养费难以支撑孩子目前的生活花销,如证明物价上涨、孩子目前开销大等;如果是想要减少抚养费的话,需要证明自己目前的生活条件难以支持该数额的抚养费,如证明自己目前没有工作、自己或是负有扶养义务的人生病等。二、离婚时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离婚时抚养费的标准: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抚养费需要付到什么时候抚养费一般支付到18周岁的时候。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也有支付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结语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变更方式需经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增加抚养费需证明现有费用难以支撑子女生活,减少抚养费需证明自身生活条件困难。离婚时抚养费标准根据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固定收入者一般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付费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但在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阶段仍需支付。未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有被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但如果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应该另提起诉讼,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应予以支持:抚养子女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第3种观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变更首先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的话,再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如果是想要增加抚养费的话,需要证明现有抚养费难以支撑孩子目前的生活花销,如证明物价上涨、孩子目前开销大等;如果是想要减少抚养费的话,需要证明自己目前的生活条件难以支持该数额的抚养费,如证明自己目前没有工作、自己或是负有扶养义务的人生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