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钮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渗水不交物业费如何解决

房屋渗水不交物业费如何解决

来源:钮旅网
第1种观点: 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漏水,需要找物业进行维修,有房屋维修资金。如果物业不管,业主不可以选择不交物业费。如果不交物业费,业主就是没有履行缴费的业务,要解决房子漏水问题,业主就处于不利的地位。最好的办法是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解雇物业或者业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物业。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的房子被楼上漏水浸泡了,物业没有解决,我的物业费没有支付,物业起诉了我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漏水,需要找物业进行维修,有房屋维修资金。如果物业不管,业主不可以选择不交物业费。如果不交物业费,业主就是没有履行缴费的业务,要解决房子漏水问题,业主就处于不利的地位。最好的办法是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解雇物业或者业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物业。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家顶楼房子漏水,物业不管,没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漏水,需要找物业进行维修,有房屋维修资金。如果物业不管,业主不可以选择不交物业费。如果不交物业费,业主就是没有履行缴费的业务,要解决房子漏水问题,业主就处于不利的地位。最好的办法是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解雇物业或者业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物业。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楼上放空调外机的地方漏水,把我家的柜子给泡了,找物业,物业一推再推?中央空调漏水由物业公司造成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非因物业公司造成不可以要求其赔偿,无法进行追责。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楼上楼下,漏水,找物业,物业赔吗?物业有责任帮助检查漏水原因。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是楼上业主造成的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我家暖气不热没交暖气费,物业把暖气停了如果不交暖气费,半个月或一个月后会被供暖部门自动停掉。暖气费属于公共设施消费,就和电费水费一样,是消费者与供气化司的协议关系。以抚顺为例,如不想使用暖气可以是申请报停,报停流程如下:1、客户持产权证明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填写法律依据:《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2、客户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无拖欠热费;3、客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4、客户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5、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6、停供后不影响其他客户供暖;7、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抚顺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热收费管理,维护供热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供热,实现城市供热的商品化、货币化、人格化,制定本规定。第十一条 暖气费收缴方式:(一)收缴暖气费的凭据为经供用热双方核定盖章的《职工暖气费承付单》。《职工暖气费承付单》由供热单位提供,经用热户所在单位确认。有争议的用热户由供用热双方共同重新核实认定。1999年经供用热单位共同核定的《职工暖气费承付单》,以后逐年延续有效,如有变动,由用热单位负责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二)各用热单位于每年10月31日前交清当期暖气费,不能按期交纳的用热单位,须向供热单位提出分期付款计划,经供热单位同意并双方签定协议后,方可分期付款。(三)代收用户暖气费的产权单位必须对供热单位负责,按要求将用户暖气费及时交付给供热企业。(四)陈欠的暖气费应在本年8月底前结清,不能按期结清的,经供热单位同意,可签订还款协议,对拒不履行交费义务的单位,供热单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清欠。(五)市财政承担的公建及所属职工的暖气费由市财政局统拨给市供热办,市供热办与供热单位核定后,直拨给相应的供热单位。市财政开资职工个人承担的暖气费由市财政局开资的一级户单位进行核定,并于每年9、10两个月从工资中代扣统一直拨给市供热办,再由市供热办审查无误后,直拨给相应的供热企业。上述两项暖气费由市供热办对供热单位全过程监控使用。(六)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证金居民的暖气费,由市民政局统拨给市供热办;市供热办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进行复核登记,确认无误后,将暖气费直接拨付给相应供热单位。签订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并符合本规定第五条(四)项的下岗职工的暖气费,由市就业局统拨给市供热办;供热单位凭收取的由市就业局开据的证明统一到市供热办登记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市供热办将暖气费直接拨给供热单位。上述专项暖气费的拨款时间和比例为:每年9月、10月、11月、12月分别按25%比例拨付到位,其中,1999年分10月、12月两次付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房顶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或者是楼板上的某些管道接口问题导致的,并且责任在于物业的,而物业不进行配合处理的话,业主是可以起诉物业的,房顶漏水应该由物业公司的专业维修人员来判断,这是物业公司责无旁贷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交物业费被起诉收到传票,立即到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和物业公司协商,让其撤诉。自己需要承担部分诉讼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种观点: 依据相关法律,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室内装修的质量问题并不承担法律责任。房屋漏水需要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受法律保护,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有义务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在物业费纠纷案件中,常见业主以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瑕疵抗辩,但业主得到法院支持的比较少。如果业主确实觉得管理不好,最好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并保留相关证据。若物业公司拒不改正,也要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物业存在严重问题,法院才会酌减物业管理费。当然,实在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满的话,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全体业主的过半数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物业服务公司并重新选聘。房屋漏水物业有责任维修吗房屋漏水若设计存在漏洞,应找开发商解决,若为房屋质量问题,则由施工单位解决,如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找不到,并且已向物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可找物业公司解决,物业公司应该全权负责维修、维护并帮助崔先生解决漏水的问题,并做好防水工作。房屋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费用,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物业维修资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崔先生若向物业公司缴纳了房屋物业维修资金,那么就应该享有对公共设施维护的权益。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而建设工程的保修期,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以购房人在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一般房屋漏水是指屋顶漏水与外墙体漏水,无论哪种漏水,只要在保修期内,并非人为损坏,开发商都会负责维修。但如果是人为损坏,就要由损坏人自行承担责任,比如在屋顶上开天窗、安装太阳能、改造外墙面等,改变原有结构的情况,开发商就有权利拒绝无偿维修防水。其实,防水系统很脆弱,因为水是无孔不入的。在施工过程中,防水层连接处处理的稍不妥帖,或是设计时,防水的高度不够,都有可能造成日后的漏水问题。而且防水维修并不是简单的哪漏修哪,我们身边就有一些房屋年年修年年漏的现象。保修期过后,房屋防水的日常维护就交由物业公司负责,如发生大面积的漏水,则需要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保修期过后,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就可以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谓的大、中修是指维修一次费用在该项目新建造价的50%、20%以上的工程。日常生活中,可以用户数简单的换算一个,比如屋顶漏水的问题,顶层有十户住户,其中只有一户漏水,就不能启动维修资金,这种情况一般由物业公司的日常维护完成。启动维修资金很重要的一点就需要修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产权人数2/3以上的产权人同意,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双2/3”。启动维修资金经常会遇到双2/3通过不了的情况,主要是一些未受损害的业主不愿意使用维修资金,因为没有直接侵害到个人利益。

第2种观点: 一、外墙渗水物业不给处理怎么办1、外墙渗水物业不给处理的解决方法如下:(1)可以联系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出面解决;(2)如果开发商也不处理,可以去营销中心进行维权,包括渗水所产生的损失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3)如果是在保修期以内是由物业联系开发商启用《维修专用基金》维修,如果拖得时间太久可以凭《住宅质量保证书》找地产开放商负责人;(4)如果都未解决问题,可以对物业及开发商提出诉讼,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二、住建部处理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的流程怎么走1、信函、电话、来访登记;2、向有关单位及人员初步查证落实投诉内容;3、经初步查证投诉内容基本属实者,索取投诉工程的相关资料;4、组织调查;5、编制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第3种观点: 1、你与物业之间属于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交纳物业费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你的义务,义务必须履行,所以,无论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管理责任,物业费都是必须缴纳的,你拒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起诉你,你败诉的可能是非常大的。所以,拒交物业费来维权,不可取。2、但是你的权益就没法维护了吗?物业就光收钱不办事吗?肯定不是。你的房屋由于渗水而损坏,你的财产权受到了侵害,你当然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本案中,由于你房屋损坏的原因是渗水,渗水的原因是4楼违规改造公用下水管,所以,4楼的业主有过错,肯定是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而物业对于小区的共有部分,负有管理维护的义务,你将情况反映给物业,物业应当采取措施进行维修,虽然物业联系不到4楼业主,而且物业本身没有强制执行力,主张无法维修,但是法院有强制执行力呀,但物业并未进一步采取比如起诉的方式进行处理,物业对于共有部分的管理仍然未尽到责任,对于你的房屋受损,物业仍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所以,本案的关键是,确定起诉的案由,应当以侵权之诉起诉,不要牵涉到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为侵权之诉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是同一种法律关系。你的诉讼请求主要有2点,第一,要求4楼停止侵害,第二,要求4楼和物业对你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法理上胜诉希望很大。【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