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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协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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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遇到纠纷协商不成,可向相关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法院一审判决的判决结果或者裁定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上诉期满未提起上诉的,判决或者裁定即为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调解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情况开庭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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