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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一个月能消费多些钱

来源:钮旅网
第1种观点: 看守所里食宿是免费的,不要缴纳生活费的。如果自己要在里面买点东西也是可以的,这是用你随身带进去的钱、或者家属送去的钱,记在账上定期购买的。但是每次花费一般也是有限额的,一般在500左右就够了。一、拘留所和看守所否区别1、首先拘留所和看守所本身、以及其中关押对象的性质都是大不相同的,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则是刑事羁押机关。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人员及决定司法拘留的人员,他们是违法分子但行为不构成犯罪;看守所羁押的对象则是依法被刑事拘留、作出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3、其次是二者的关押期限不同,拘留所里关押期限最少3天最长15天,具体视情节而定。而看守所里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4、二者受到的法律监督不同,《看守所条例》第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二、看守所的犯人每天做的事情看守所的犯人每天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同时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还会进行适当的劳动。同时在劳动后,犯人还会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三条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第三十四条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人犯的劳动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第2种观点: 守所一个月交多少生活费取决与看守所所在地区,500~1000不等,不同地区的看守所标准不同。看守所是羁押贪污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看守所的职责如下: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_械具;3、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4、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二条 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第二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3种观点: 在看守所监管人员不是一个月只能买一次东西的,而是可以随时买。这也是一些人在认识上的模糊认识,认为派出所是非常严格的,买东西什么的都受到。虽然有些人犯了错误受到了人身自由的惩罚,但是犯人也享有一定的权力,到底在看守所如何买东西呢?一、看守所的任何人员都可以随时买东西。在看守所内部都有一些小卖部,每天都可以在这里买些东西,但是就是品种不是很多,一般的生活用品都有,在买东西的时候是不受任何制约的。只要在生活上有需求,随时购买就可以了。二、买东西不受但是送东西却受一定。在看守所中关押人员一般都是嫌疑人,在原则上是不允进行探视的,及收寄信件及物品的,但是可以让律师探望。 不论是行政、刑事拘留,都是可以送衣服这样日用品的。行为人被机关拘留后就可以送的。已刑事拘留的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上的规定,律师才能到看守所见嫌疑人。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时候,也可以委托律师到看守见下嫌疑人。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生活必需品必须由拘留所检查、登记,之后转交拘留人。而不是生活必需品拘留所是不收的。三、看守所探监送东西的要求。看守所中的未决犯是不让探监的,除了律师外是不许见任何人的。但是从外面送东西,送钱给犯人是不受的,但是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的商店购买的,或者是检查后递送的才可以。想送的时候,可以查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等。看守所是不是一个月只能买一次东西?回答是否定的,看守所中,即使是在看守所也是可以随时买东西,在监狱中就有一些小卖部,可以买一些日用品,就是被看守人员的近亲属也可以买一些送进来,这些是不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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