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看守所是需要交生活费的。但看守所必须要保证被羁押人员的基本生活,应当提供衣物。看守所在关押犯罪嫌疑人时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生活,应当提供衣物和食物。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可以给犯罪嫌疑送生活用品的,这些物品由看守人员检查没有问题后,进行登记然后会交到嫌疑人手中,如果是现金需要交到看守人员手中进行保管,嫌疑人需要用时可进行支配。如果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在登记后便会退还给家属带走,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间所用的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物品是需要花钱购买的。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第二十五条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第二十六条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守所里面可以消费,所以有钱的话在生活上也是可以过得相对好一点的,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里面的消费也有限额,一般一个月也就只能消费几百块,有的地方限额500左右,有的地方800左右。而且里面的物价比外面要贵一些,所以几百块买到的东西也比外面买到的少很多。能买到的物品也只有少数十几样可以挑选,可以在看守所提供的物品清单里面选购。有些看守所甚至没得挑选,就是一个套餐,只有选择买或者不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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