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加强对廉政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注重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个人自律意识。通过采取专题学习、研讨交流、自学等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严格遵守廉洁勤政“五条禁令”,杜绝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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