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行政诉讼判决书生效后,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包括财产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执行两种方式。申请强制执行是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判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行政机关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执行。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强制执行包括财产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罚款、拘留和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等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申请执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裁定书;(二)履行期限已经到期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的正本或者副本;(三)被申请执行人的名字、住所、工作单位、财产状况等相关情况的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如何申请行政诉讼判决书的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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