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基础上进行的,其主要程序包括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鉴定费由申请鉴定人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鉴定费一般先由申请鉴定人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承担。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有何区别?
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是劳动法律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概念,虽然它们都涉及工伤相关问题,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工伤认定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伤受到伤害后,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受伤程度、工伤原因、责任方等进行的认定。而工伤鉴定则是指在工伤认定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其受伤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等进行鉴定的过程。
从法律角度上来看,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而工伤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另外,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程序也有所不同。工伤认定的程序主要包括工伤事故调查、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审核等环节,而工伤鉴定的程序主要包括工伤鉴定申请、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结果的确定等环节。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虽然都与工伤相关,但在法律依据、程序以及认定主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在处理工伤相关问题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结语
工伤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环节,其过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鉴定费由申请鉴定人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承担。同时,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工伤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对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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