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司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休息。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若拒不赔偿,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追究责任。
法律分析
一、用人单位在怀孕期间能辞退员工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都有哪些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辞退这类劳动者,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劳动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应积极地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办理。我国的劳动监察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对这类违法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的员工在公司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怀孕期间适应原劳动困难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适应的工作。此外,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休息时间。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将受到法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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