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赔偿步骤如下:
1、事故发生后30天内,单位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单位30天内未申报的,工伤职工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取得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4、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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