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的。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分为哪四类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四类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二、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电力安全事故依据造成电网的减负荷比例为划分标准,划分为:1、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损伤或者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的为一般事故;2、死亡3到10人以下,重伤10到50人以下,经济损失1000到5000万以下的为较大事故;3、死亡10到30人,重伤50到100人,经济损失5000万到1亿的为重大事故;4、死亡30人,重伤100人以上,经济损失1亿以上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三、较大事故谁调查
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调查。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规定应当由上级负责调查的,上级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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