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增值税加计扣除10%政策,指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第二条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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