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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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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四)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五)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其他。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

(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

(一)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二)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三)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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