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领取失业金时,领取人需要办理失业证,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并且失业金领取记录也会被计入个人档案中。
当领取人再就业时,领取记录有可能会被新单位查询到,并被询问失业原因,对于职工来说这毕竟是一项负面信息,因此领取失业金对职工再就业可能存在不利影响。当然也有很多单位并不会十分留意这类信息,因此也无需过于担心。
法律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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