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如果他们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在校就读或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根据《民法典》和最高法院解释,这些子女被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仍应承担必要的抚育费责任。
法律分析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拓展延伸
成年子女负担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及应注意事项
成年子女负担抚养费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成年子女负担抚养费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离婚、父母一方失去劳动能力、父母一方去世等。其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负担抚养费的原则是合理、公平、公正。具体计算方法一般基于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此外,成年子女负担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在执行过程中,父母和子女应互相理解、协商解决,并遵守法律规定。因此,当成年子女需要负担抚养费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注意合理性、公平性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在父母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无论是因劳动能力丧失、收入不足还是在校就读或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都应承担必要的抚育费用。成年子女负担抚养费的具体情况应根据父母经济状况、子女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公平、公正的计算和协商。在执行过程中,父母和子女应相互理解、协商解决,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理性、公平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