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只能起诉投资人,不能起诉投资人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投资人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那么家庭共有财产也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投资人的子女不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责任。
法律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不可以起诉投资人的子女,只能起诉投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拓展延伸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子女是否能代为追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债务一般由企业所有人承担责任。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子女可能会被要求代为追偿企业债务。这种情况下,是否能成功追偿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一般来说,子女作为企业所有人的直系亲属,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企业行使权益。但是,子女代为追偿企业债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企业所有人无力偿还债务,以及证明子女有代理权等。因此,子女是否能代为追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债务一般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不可以起诉投资人的子女。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子女可能被要求代为追偿企业债务。子女是否能成功追偿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