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再合作通知函一般先写标题,写清楚关于什么事项不再合作,致不再合作的单位名称,正文部分说明曾经签订的合同或者合作事项,说明不再合作的理由或者原因,注明合作停止时间。表明特此函告或通知,最后写明致函单位的名称,通知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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