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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债务的承担

来源:钮旅网

1、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2、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该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5、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破产的,投资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解散的有五年保护期。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及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需承担连带责任。8、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个人认为转让人和受让人对于转让前企业的债务均应承担连带责任。9、个人独资企业继承的,清偿债务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一、个人独资企业为什么是非法人组织

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作为一个自然人企业,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风险负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个独企根本不是企业法人,更谈不上公司法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在哪里?

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民法典》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设立,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资设立;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形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一般认为属于“个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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