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违反者将面临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违法行为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包括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财物、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扣押劳动者档案或其他物品,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分析
收押金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无权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行为。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八十四条分别规定了禁止收取员工押金和违法收取押金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和各种形式的风险担保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收取劳动者押金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的财物,并根据情况处以罚款。同时,如果劳动者因此遭受损害,用人单位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其他物品,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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