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联系承办法官,同时写书面申请要求领款。如果法院恶意拖欠款项不支付,可以联系检察院或者是上级法院进行反映,也可以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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