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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告拒绝开庭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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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被告拒绝开庭法院可以强迫对方出庭。刑事案件的被告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对于不想出庭的被告,法院可以强迫出庭。一般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将传票送达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通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出庭应诉。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会派司法警察在两次传票传唤后强制拘留其出庭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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