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工程质量拖欠工程款的,可以与对方先行协商,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或者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及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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