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核准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供: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定代表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一、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提供以下材料:
1、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2、《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
4、公司章程。
5、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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