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构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对组织者的量刑通常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积极参加者和普通参加者的量刑标准也不一样,积极参加者的量刑不会低于三年有期徒刑,普通参加者也可能被判处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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