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如果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那么将以40%计算缴费基数。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申报本人缴费基数。这意味着,基数的降低将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计算,如果以的基数为例,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8221元/年,省平工资为43110元/年,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156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为1911元。但如果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以40%标准计算,则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1437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以最低60%计算,仍然为1911元。
从上述表格数据可以看出,社保缴纳实行新政后,企业每月少缴纳143.80元,个人少缴纳57.52元,仅有养老保险减少。在全省平均工资上涨15%左右的基础上,企业与个人缴纳部分也会低于。西南地区目前云南、贵州仍执行的60%比例,重庆从9月就开始执行40%比例,成都起养老保险执行40%,医疗等其他保险执行60%比例。《贯彻意见》还明确指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以自由转移接续。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按相关规定进行换算。比如某农村居民已经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参保3年共缴纳费用4500元则换算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8、9个月的参保时间。第二种可补缴差额。比如某农村居民已经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参保3年共缴纳费用4500元如果这3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15000元那么他可以补缴10500元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3年缴费年限就变成了职工保险的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