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含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犯罪活动的行为。包庇是指人为保护黑社会组织而积极实施的行为。纵容是指人有放弃、背离职责,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进行纵容和容忍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活动。《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恐怖组织罪的刑事责任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