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的适用规则如下:
1、初次违法;初次违法主要是指当事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在同一领域、同一空间内第一次有某种违法行为。 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任何一个,都不得适用首违不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2、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轻微,不是违法行为轻微。 是指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轻微,社会影响轻微,重点是危害后果的一种现实状态;
3、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既包括当事人在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前主动改正,又包括在执法部门立案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主动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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