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例,“首违免罚”是针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且同时具备《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四种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交警部门可给予警告,免除罚款处罚的制度。
法律分析
首违免罚条件?以深圳为例,“首违免罚”是针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且同时具备《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四种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交警部门可给予警告,免除罚款处罚的制度。
一、首违免罚的申请流程:
1、到申请“首违免罚”所对应的执法单位窗口办理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需要申请“首违免罚”违法记录所对应执法单位所属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首违免罚”的申请,填写《“首违免罚”申请表》。收到申请的交警部门执法单位按照规定的审核流程及时限办理。
2、手机和网上自助办理
目前该系统正在建设中,预计4月将上线试运行。系统运行后,交警部门将会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手机推送可以申请“首违免罚”的信息,申请人收到信息后可以通过短信、网上深圳交警、深圳交警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5种实名认证方式之中的任意1种提出申请,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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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四十一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在本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免予罚款处罚。
(一)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二)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三)该违法行为被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该内容由 冯进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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