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的。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及表彰。公民受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举报不属本办法的奖励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六条 生产、销售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卷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以罚款;烟草制品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