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人的名字,房屋的归一方所有。
《民法典》规章,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章,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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