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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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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如果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生2胎国家会给补助吗

现在生二胎国家有以下补贴:

1.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有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法律规定流产假有几天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具有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产假前按照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就会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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