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宅基地使用而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2、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3、因修建、施工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4、因排污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5、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相邻权纠纷要注意什么?
1、因宅基地使用而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2、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3、因修建、施工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4、因排污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5、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有关相邻权的法律规定
相邻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涉及相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相邻权法律规定在《民法典》中如下:
1.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4.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5.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6.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7.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8.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9.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相邻权与地役权有哪些区别呢?
1、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而设立的。
2、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3、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也有不同。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而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调和不同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对他们的各自权利给与一定的限制,使得大家共同方便使用,这是为了达到使用的最低标准。
4、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
5、相邻关系的产生一般都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都是有偿的。
土地承包权纠纷仲裁有哪些规定
土地承包权纠纷仲裁基本原则是:
一、依法的原则
二、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
三、先行调解原则
四、独立办案原则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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