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永久居住权一般是指男方在世时而言的。不过,由于男方过世,女方与男方离世前是配偶关系,所以,女方是男方的继承人,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者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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